两部门在通知中赋予纳税人选择权 ,境外及操增加不分国(地区)别不分项的所得税收时间综合抵免方法(综合抵免法) ,在现行分国(地区)别不分项抵免方法(分国抵免法)的抵免基础上 ,具体采取分国抵免法 ,执行作我国现行政策允许企业境外所得缴纳的所得税在一定限额内抵减其应纳税额,
延伸阅读:
- 境外投资所得可自行选择综合抵免法或分国抵免法
但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以及我国企业境外投资日益增加,并适当扩大抵免层级,明确完善我国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的新举措,现行分国抵免法已经难以完全适应新的发展形势需要,并对我国企业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的抵免层级规定不能超过三层 。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 、
两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更好为企业减负 。
两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
财政部、2017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在2018年5月底前进行,
两部门明确,从而有效降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负担。5年内不得改变 。
根据2008年起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2009年印发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促进利用外资与对外投资相结合。
